在我唸中學的期間,有一個問題經常困擾著我。到底甚麼是人生的意義?人生的目的是甚麼?人因何而來?我為甚麼活著?人的終極去向又是哪裏……
關於人生的問題一直纏擾著我,我不斷尋找答案,但所有的一切哲學和宗教都無法為我的問題提供答案。直至有一天,我找到了上帝。我明白到,上帝是創造天地,掌管宇宙萬物的神,每個人都是祂的創造,也都是祂所寶貝的,祂所愛的。
上帝對每個祂所愛的人都有一個計劃,是在創世以先已經為人所命定的,人必須尋求與祂的結連,才能明白祂在自己的身上的旨意,並且在人生的歷程裏,抓緊祂,以祂為生命的中心,才不會漫無目的,茫茫然地活著不知所謂何事。
上帝對我生命所定的旨意就是就像箭靶上的紅心一樣,箭就是上帝給予的能力、智慧與恩賜,在與祂互動的過程中,我就尋求怎樣可以對準紅心地射箭,以致於我能夠在生命裏讓人看到祂藉我手所作的,見到祂。我的生命也能夠因此而祝福、造就和建立更多人。
這也就是人生的標竿,只要有了標竿,人生就不會全無方向。對於我們信主的人,標竿就是主量給我們的旨意。在我的人生裏,「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(腓3:13-14)